原阳县创业孵化园综合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创业孵化园综合展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原阳县创业孵化园综合展厅项目
2.2项目编号:原交建2014gb30号
2.3建设地点:原阳县
2.4建筑面积:1142.4㎡
2.5结构形式:轻钢结构,地上一层
2.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包括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登记备案,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3)1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投标人须持有)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8737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3373380000371-8888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