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数字城管系统扩容与升级采购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4-9-21 14:29:0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我中心根据镇江市城市管理局相关采购需求,将对数字城管系统扩容与升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接到邀请函后,望贵单位前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谈判,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谈判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30;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号窗口);
3、联系人:冷玲 联系电话:(0511)85026022;传真:0511-85026022
4、需携带的相关手续:(1)营业执照复印件;(2)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二、谈判内容
1、软硬件名称及数量、技术要求及供货周期等;
2、平台建设、维护及其他服务内容及验收方案(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价格和付款方式;
4、其他相关事项。
三、谈判地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 答辩室)。
四、谈判时间
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五、谈判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谈判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谈判响应书五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的总报价及明细报价、软硬件清单、技术资料、项目周期及服务承诺以及所需说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有效代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
8、谈判响应书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
供应商谈判时,须交纳人民币1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谈判组织方,谈判保证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组织方银行帐户,否则谈判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约定向谈判组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到达谈判组织方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其谈判保证金将全额转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八、项目联系人: 钱晶 刘春
联系电话:0511-85027093 0511-85026313
九、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 号:70120188000008453
十、公证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的相关费用(包括向公证处缴纳的公证2000元)。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9日
我中心根据镇江市城市管理局相关采购需求,将对数字城管系统扩容与升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接到邀请函后,望贵单位前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谈判,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谈判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30;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号窗口);
3、联系人:冷玲 联系电话:(0511)85026022;传真:0511-85026022
4、需携带的相关手续:(1)营业执照复印件;(2)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二、谈判内容
1、软硬件名称及数量、技术要求及供货周期等;
2、平台建设、维护及其他服务内容及验收方案(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价格和付款方式;
4、其他相关事项。
三、谈判地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 答辩室)。
四、谈判时间
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五、谈判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谈判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谈判响应书五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的总报价及明细报价、软硬件清单、技术资料、项目周期及服务承诺以及所需说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有效代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
8、谈判响应书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
供应商谈判时,须交纳人民币1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谈判组织方,谈判保证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组织方银行帐户,否则谈判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约定向谈判组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到达谈判组织方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其谈判保证金将全额转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八、项目联系人: 钱晶 刘春
联系电话:0511-85027093 0511-85026313
九、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 号:70120188000008453
十、公证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的相关费用(包括向公证处缴纳的公证2000元)。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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