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外展馆采购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的委托,拟对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外展馆标准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关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3105FT164F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外展馆标准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关服务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定额支付20万元作为承办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上应有展览服务或展示工程等字样,或者在经营范围内有为社会公共活动组织策划提供展览策划、展台设计其中一项内容,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人员(指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超过6人,其中策划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指指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中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上岗证的人员)超过3人,施工人员当中必须有人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报价人在2010年至今,承担过规模在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内外大型展会类活动(金额大于20万元(含))的业绩。提交合同复印件。
5. 承诺有施工队伍,并能随时接受考察。应以书面形式保证成交后的项目施工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6. 承诺严格遵守《保利世贸博览馆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安全规定》,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管理施工管理规定等,服从组委会管理,报价时提供承诺。
7. 报价人具有面积300平方米或以上的加工场地或仓库(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租赁登记备案或鉴证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并附现场照片)。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9.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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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4年9月18日14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 。
九、谈判时间:2014年9月18日14:30时。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外展馆标准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关服务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段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熊小姐、黄先生 |
电话: |
020-62791621 |
电话: |
8313 7628 |
传真: |
020-83177411 |
传真: |
8313 7626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510030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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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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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