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布展招标公告
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布展及室内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 [2014]13 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对 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布展及室内装修 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布展及室内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 黄 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8050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以东以北,多宝路以南,多宝坊以西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以东以北,多宝路以南,多宝坊以西地段,本项目布展及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 2376.4 平方米 ,包括主馆地下一层:展厅,配餐间,视听室,二层:剧场(含舞台),多功能厅,贵宾休息室,休息室,园林建筑及电梯装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 :
( 1 )建筑装饰施工:布展区域建筑装饰工程(含展览相关的标识系统)施工;
( 2 )布展施工:展台;展柜、展墙、景观制作;场景复原、展示设施、雕塑、模型、灯具照明系统、多媒体、音像制作、平面设计、文字制作、标识、展品装饰、辅助展品、幻影成像、绘画等陈列布展设施的制作、施工、布展等及所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等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的创作与制作);舞台(含舞台机械);舞台声光电;其他各独立展览装置施工及制作,包括相应的综合布线、设备(含备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三年内耗材)、展示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览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系统综合调试与演出保障。
( 3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在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其他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总包单位施工时进行预埋。
( 4 )结合布展设计优化方案,开展展馆配套的专项设计。
( 5 )工程移交前对设备及系统负责养护,并对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完成正式移交 后 1 年承担设备及系统的管养, 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图。
( 6 )质量缺陷处理及质量保修期服务。
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为准。
3 、招标规模: 本项目布展及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 2376.4 平方米,包括主馆地下一层:展厅,配餐间,视听室,二层:剧场(含舞台),多功能厅,贵宾休息室,休息室,园林建筑别院及电梯。
4 、招标控制价: 54145556.25 元,其 中 ,装饰装修工程 37133808.87 元(占本次招标施工控制价的 68.58% ),机电安装工程 11768823.81 元(占本次招标施工控制价的 21.74% ),建筑智能化工程 5242923.57 元(占本次招标施工控制价的 9.68% )。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014 年 7 月 2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2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或以上级别的 注册建造师。
注: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 、 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
7 、投标人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4 点①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1200 万元的装修专业施工工程,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 ①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③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 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①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②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 、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 业主综合评价 *20%+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80% )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 企业 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 】 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备注”要求 提交书面资料外 (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其余各款资料均 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1805018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金升大厦 7 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 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方式如下:
(1)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 、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 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 4 项内容)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 、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 、 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 、 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 、 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 注意事项
1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 2 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www.lwqjcy.gov.cn ),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