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旅游将给旅游业带来更好的发展契机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虚拟技术的日趋成熟,它们和旅游业之间的联系日渐紧密。虚拟技术作为旅游活动与旅游者的良好媒介,正迅速浸入旅游产业领域,并产生巨大影响。虚拟旅游是一个复杂而系统化的体系,本文将就其体系结构、体验方式和收益来源进行概述。
虚拟旅游的体系结构
狭义的虚拟旅游是运用三维实景展示技术,将现实旅游场景制作成用于公共触摸屏、数字移动设备等多种载体的多媒体文件,令观者获得身临其境般的体验。广义的虚拟旅游则是基于互联网或虚拟旅游技术(如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旅游,3D、4D影院的景点场景的虚拟旅游等),在现场实地旅游之外完成的在线信息搜索、功能服务和心理体验等活动过程,并对现实旅游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的旅游活动。(卢政营,2009)笔者认为,虚拟旅游是网络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计算机存储技术、信号数据传输技术等构建在Internet平台上的信息资源群,在令潜在游客有身临其境之感的同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据此,虚拟旅游体系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虚拟景观游览系统
游客通过协议以虚拟身份进入旅游景区,自选线路漫游。虚拟游客不仅可通过显示设备进行静态观察,也可以通过手势、口令或者其他操作手段参与到信息环境中。
2、虚拟旅游社区系统
虚拟旅游应不仅能实现景观欣赏,更要强调人际互动,给参与者以心理和情感上的强烈归属感,这种归属感往往是现实世界中无法提供的。
3、虚拟旅游的信息查询
虚拟旅游往往作为实地旅游前的先期体验。因此,虚拟旅游是潜在旅游者获取各种旅游相关信息的重要平台,信息功能是虚拟旅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虚拟旅游的网上购物与预订
虚拟旅游购物已十分普遍,近10%的欧洲旅游市场来自网络虚拟旅游。虚拟旅游也能够成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方便旅游者了解、预订和购买旅游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余汝艺,2008)
虚拟旅游的体验方式
景点的虚拟表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虚拟旅游的交互手段和效果。越高级的虚拟表达方式需要越高级的硬件支持,也提供越高级的交互手段,旅游者也将受到更多感官的刺激,获得更为沉浸式的感受。(于萍,2008)我们可以把虚拟旅游提供的体验方式分为不可交互与可交互两种。
1、不可交互的虚拟旅游
包括文字和静态与动态的二维、三维图像,它们提供视觉或听觉感知,不提供或很难提供交互功能。此类虚拟旅游在信息查询、网上购物和预定方面应用广泛。
2、可交互的虚拟旅游
包含二维、2.5维度、三维及多维虚拟场景。用户
可通过鼠标、键盘、手势、语音等方式参与到虚拟场景中,得到丰富的体验感受。三维和更多维的虚拟场景能提供更为逼真的视觉、听觉和触觉感受与交互功能,其实现需要立体眼镜、头盔、数据手套等硬件设备。
虚拟旅游的收益来源
收益来源是困扰虚拟旅游发展由来已久的问题,任何系统开发都不可能做到零成本,研发单位也希望通过虚拟旅游带动经济和旅游产业本身发展,这就给虚拟旅游提出收益要求。笔者认为,虚拟旅游的收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隐形收益,二是显性收益。
1、隐形收益
主要在于对旅游地的宣传营销。尼科西亚(Nic-osia,EM)将消费决策过程分为依次衔接的4个领域,即信息接收、探索与评价目的、购买行为、反馈。其中信息是决策的基础,信息的质量关系到决策效应的高低。旅游业是信息高度密集型和依托型产业。然而,旅游的异地性和暂时性特点,使旅游活动与旅游信息存在先天矛盾。旅游产品的产地消费性和事前决策性使旅游者决策过程充满风险。旅游者为避免不愉快的体验和感受,常常收集大量信息来提高旅游活动的质量。目前,互联网已成为游客获取旅游信息的最重要来源。虚拟旅游对旅游地宣传营销的促进作用
不可小视,虚拟旅游平台能够给旅游者提供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味觉的多感官仿真体验,可以预言虚拟旅游平台将成为最重要、最有效的营销平台。
2、显性收益
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在网上进行出行预订安排,订机票、定酒店、甚至定门票。携程网的成功上市正说明在线预订业务的盈利颇丰。网络购物的兴起也影响着旅游产品的销售。文化和环保方面的收益也不可忽视。
结语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虚拟旅游在理论和应用上都有突破,已成为现实旅游的必要补充和完善。虚拟旅游的提出和研究使旅游学科由现实空间发展到虚拟空间和网络空间,涵盖范围更广,学科体系更加完整,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有理由相信,虚拟旅游将会给旅游业带来更好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