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各有关供应商: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信阳市公安局委托,就信阳市公安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4]089号。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
三、采购内容: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四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二0一四年十一月八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百花之窗】)4楼408房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10:00整,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10:00整。
九、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一级资质或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供应商资质经专家现场审定,不合格者做废标处理)。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单位有关资质、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信阳市或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记录证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联系电话:0376-6369920
联 系 人:孙 莞 月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