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战略规划、燕湖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战略规划、燕湖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QY01CL70)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100万元 |
包组二 |
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战略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132.8万元 |
包组三 |
燕湖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45万元 |
包组四 |
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 日历天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96.6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3. 提供2014年6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4. 包组一、二、四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5.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各包组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 包组一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 包组二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包组三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研究所
4. 包组四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五、各包组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包组一:《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是《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行动纲要》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行动纲要》是由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2012年完成编制的。由其继续编制《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既可节约时间,保证前后规划的衔接,现拟申请由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此项目。
包组二:《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战略规划》是考虑广清一体化基础上对原规划的整合和创新,要求编制单位不仅要熟悉清远规划和现状情况,也要熟悉广州市发展战略、城市空间和功能规划情况。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过我市历次的城市总体规划、南部都市区规划,还编制和参与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具备《清远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战略规划》要求研究广州和清远两个城市的巨大优势。在按时、保质且节省费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现拟申请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此项目。
包组三:《清远市燕湖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是《清远市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特定空间上的细化。《清远市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由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研究所编制完成的,由其继续完成可节省现状调研和分析的时间,减少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并可保证与《清远市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现拟申请由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研究所负责此项目。
包组四: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长期以来致力于珠三角规划研究,并且是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交委等交通规划管理部门依托的主要技术服务单位,对广州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现状、问题、发展方向有十分熟悉,参与了《广州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其编制该项规划可以大大节约时间。广州市交通研究院具有丰富的区域交通一体化规划经。对两市交界地区的综合交通进行分析整合,提出两市一体化的交通发展规划,可视为《广州市综合交通规划》和《清远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延续,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委托广州市交通研究院进行编制,可以大大节省编制时间和财政资金,保证规划编制质量,现拟申请由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所负责此项目。
六、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
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4 包组一、二、四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5 报名登记表(请点击打开)。
七、联系方式
1.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龙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996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11
传真:0763-3813 090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邮编:511515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