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TZB[2014]NO.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 供货地点:偃师市人民医院
3. 供货期:7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包含的所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
2、具有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3、核心硬件设备需要出具“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切换器);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核心硬件设备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授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切换器);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其中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必须是同一品牌;
5、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 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中州中路数码大厦A座1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800 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15:30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他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副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核心硬件设备出具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切换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核心硬件设备提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偃师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授权书(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切换器)、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注: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报名时还需提供所投核心硬件设备生产制造商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报名时所提供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以及生产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一致,为同一个生产制造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329886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数码大厦A座1612室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14年9月22日